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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海南省民用无人机管理办法(暂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已于近日出台,并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。《办法》将成为海南无人机综合监管试验平台运行的基础,这也就是说,海南成为了国内又一个无人机科学管理的试点地区。海南的飞友将获得更安全、自由的飞行空间以及更便捷、高效的服务,在规范有序的前提下无忧爽飞。
便利用户:释放空域 高效审批
科学分类,分级管理。根据《办法》,民用无人机是指除用于执行军事、海关、警察等飞行任务以外的无人机,分为微型、轻型、小型、中型、大型五个等级。
适飞空域内飞行无须申报。《办法》划设了适飞空域和管控空域,在分级分类的前提下释放空域,并进一步推动低空空域开放,其中微型无人机、轻型无人机和植保无人机在适飞空域内飞行,均无须申报飞行计划。飞友们可在海南无人机综合监管试验平台查询空域相关信息。
简化流程,让申请不麻烦。《办法》指出在管控空域内飞行应取得飞行管制部门的批准,为了减少用户操作上的难度,海南省明确要求简化审批、提高效率、实现一站式申报。《办法》要求飞行计划实施者需在飞行前1日15时前,通过海南无人机综合监管试验平台提出飞行计划申请,监管试验平台应当于飞行前1日21时前反馈批复结果,经批准后可实施飞行计划,且用户无需在提交飞行计划申请前再单独进行空域申请。飞行计划内容包括飞行地点、时间、高度、范围等信息。
海南试点放管结合 兼顾安全与发展
海角天涯,上天入海,独特的地理位置和优势,让海南成为不少无人机业余爱好者和专业飞手的飞行探索地之一。在无人机运用场景多元化、飞行活动量增加的背景下,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依靠政策与管理方法的不断清晰和完善。
2018年1月,国家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办公室向社会发布了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,从顶层设计上明确了对无人机实施分级分类、管放结合的管理思路,对重量较轻的微轻型无人机划设相应适飞空域并简化相关流程,对用于专业作业的小、中、大型无人机进行相对严格的适航管理。
《办法》是上述管理思路继深圳试点后的再次落地。深圳在2018年首先尝试以一个综合监管平台连接管理单位和用户需求,既做到了多部门协同管理,打通军方、民航、地方政府三方管理系统,又帮助了深圳的飞友实现合规爽飞、告别“黑飞”。如今的海南试点延续了深圳模式,降低了无人机运行的管控难度,让无人机用户有规可循,并努力让合规操作变得更简单。
相信海南和深圳提供的创新管理模式和经验,将成为其他地区可持续推广的范本,为各地飞友提供便捷、为当地无人机产业发展带来保障。同时,国家政策层面也正在积极推进无人机从生产制造、市场流通到飞行运行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。飞友们期待的安全与自由的共存,正在实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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