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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11日,交通运输部官网正式对外发布《交通运输“十四五”立法规划》,在其中的主要任务中,明确提出推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(修订)》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颁布实施,加快民用航空器事故调查条例立法进程。
《交通运输“十四五”立法规划》第三项“主要任务”包括:
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》,适应民航管理体制改革、国内外安全形势、国际公约转化要求,保障民用航空活动安全有序开展,维护民用航空活动当事人各方权益,促进民用航空事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。
制定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,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相关活动,促进行业健康发展,切实维护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飞行安全。
研究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》,研究起草民用航空飞行标准条例,确保民航飞行安全。
同时,针对无人驾驶等新技术,规划也提出要加强智慧交通创新发现立法研究储备:
加强智慧交通创新发展立法研究储备。开展新技术、新业态的法律法规前瞻性研究,探索研究建立自动驾驶、智能航运等智慧交通前沿技术应用相关法律制度,探索研究在相关立法项目中建立无人化载运工具管理制度。
规划还提出,“细化补充落实上位法规定,聚焦解决现实问题,全力推进规章制修订工作”中包括:
落实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,制定无人机运行管理相应配套规章。适应适航审定工作发展需要,细化完善适航管理相关规章制度。
修订民航领域飞行训练、通信导航监视设备、空中交通管制等相关规章,完善民航安全治理和应急管理法律制度。
在十四五期间“规章类立法项目”初步安排中,与无人机相关的相关规章还有《民用无人机运行管理规定》等规章项目。
附:《交通运输“十四五”立法规划》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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